民政局没有结婚档案还用离婚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在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是需要在夫妻双方之一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办理,在办理成功之后会有结婚档案,如果发现没有结婚档案,在婚姻破裂的时候是否还可以离婚?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民政局没有结婚档案还用离婚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现在结婚证还在,那么就只能按照婚姻关系处理,现提出离婚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没有结婚证也不能查到结婚档案,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在一起生活的话,可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如是在这之后的话,就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对于没有结婚档案这种情况,在婚姻破裂的时候照样可以离婚的,只要自己有证明结婚事实的材料,比如说有结婚证就行了,这个离婚也是需在户籍所在地之一民政部办理,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律盾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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