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是非常多的,而家庭暴力往往是由男方向女方施暴的,对女方进行殴打、虐待等的行为,而家庭暴力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那么有孩子丈夫总打我离婚如何办理?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有孩子丈夫总打我离婚怎么办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男方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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