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征地补偿标准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1
为促进土地资源科学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以下简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干沟河以南,香水河北岸大地塄以北,东平路以西,富强路以东。川地平均补偿标准:315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西区:富强路以西,西峡水库以东,龙脊山南面山底以南,香水河北岸大地塄以北;北区:龙脊山南面山底以南,干沟河以北,万汇公园以东,东平路以西;东区:东平路以东,水沟路及延伸段以西,卧龙山北面山底以北,龙脊山南面山底以南。川地平均补偿标准:2100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水沟路及延伸段以东,卧龙山北面山底以北,龙脊山南面山底以南,香水轻工业园区东一路以西。川地平均补偿标准:15200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龙脊山南面山底以上,山脊以下(城关村、永丰村)。山地平均补偿标准:9240元/亩。

五类区片范围:新民乡、泾河源镇、兴盛乡、黄花乡、六盘山镇、大湾乡及香水镇部分村庄内所有川地。川地平均补偿标准:11610元/亩;塬地平均补偿标准:8800元/亩;山地平均补偿标准:576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4006161660)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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