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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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并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即明征地拆迁律师团将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如下:
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1300元/亩;平均补偿倍数:27倍;平均标准:35100元/亩。
即明征地拆迁律师团(4006161660)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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