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3
提到离婚,我们不免会想到原本恩爱的夫妻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婚姻的破裂,而在离婚中,最重要的步骤之一就是离婚损害赔偿,那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呢?今天律盾小编为大家介绍详细知识,欢迎大家进行阅读。

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

离婚赔偿方式包括两种:一是物质损害赔偿,二是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

实践中,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应有以下五点:

1、夫妻一方对离婚具有主观过错。

2、一方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3、受害人无过错。

4、有损害事实。

5、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通过上面文章的讲解,我们知道了离婚损害赔偿是怎么认定的,但是我想提醒大家的是,离婚损害赔偿会涉及到很多人都对此陌生的一些问题,我们要清楚的了解这方面的问题,才能从容面对。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帮助,如果还有不懂得问题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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