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性约定条款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7
《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项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无效。也就是说,禁止劳动合同中作出免除用人单位自己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从规定来看,禁止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是针对用人单位而言的,其目的是防止用人单位利用目前劳动者普遍面临就业竞争压力,谈判地位弱的情况通过合同约定规避
从民事权利与义务统一性的角度来说,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权利也就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二者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劳动合同法》第26条所说“劳动者权利”就是指我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保障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的基本权利。根据《劳动法》第3条规定,这些权利包括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上述这些基本权利我国都有相关立法加以保障,因此,《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项所规定的不能通过劳动合同排除劳动者权利应当就是指《劳动法》第3条所规定的法律赋予属于劳动者基本权利范畴的法定权利。但这并不排除用人单位依法对劳动者某些权利在劳动合同中加以限制,如竞业限制条款、服务期条款就对劳动者择业自由的权利加以了限制,但这些限制都有法律上的依据,且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公平补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