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养
特定亲属间一方须对他方承担生活供养责任的法律关系。前者称为扶养义务人,后者称为扶养权利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
  • 什么是“三养”? 2020-03-07

    什么是“三养”?“三养”是婚姻法中规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三种义务关系的简称。抚养,是指因婚姻家庭关系、非婚姻关系和拟制血亲家庭关系而产生的对未成年子女的养育、教育义务(含祖父母、外祖父母)。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
  • 年老无子女可以要求兄弟姐妹担扶养义务吗? 2020-03-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指出: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丧失劳动能力、孤独无依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于1985年2月16日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程*珍诉程*钊扶养一案的请示报告》所作的《关于兄妹间扶养问题批复》指出:程复珍自一九五八年
  • 夫妻扶养关系定义 2020-03-23

    《婚姻法》第20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我国婚姻法中所指的扶养,专指夫妻在生活上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律责任。 首先,夫妻之间的扶养权利和义务,是夫妻身份关系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夫妻一方向对方所负的扶养义务,也是接受者所享有的权利
  • 夫妻扶养关系内容 2020-03-23

    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夫妻扶养义务即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其目的在于保障夫妻共同生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
  • 夫妻扶养关系效力 2020-03-23

    当夫妻一方没有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给付扶养费,以维持其生活所必要。此为夫妻一方采用自力救济的方法实现享受扶养的权利。 当夫妻间因履行扶养义务问题发生争议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向
  • 《丈夫私自担保妻子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之我见 2020-03-23

    [案情]张-平与李-华系多年的好朋友关系,李-华在一直从事装饰材料经营,2009年初,为扩大经营规模,就找到张-平,要求其出面担保,向信用社贷款10万元,张-平碍于情面,未予妻子朱-凡商量便予答应,并在连带保证担保合同上签字认可。事后,张-平也不敢将该事告知妻子,只是多次催促李-华尽快还款,2009年底,因受经济
  • 不离婚 能要求丈夫支付扶养费吗 2020-03-23

    [案情] 刘某(男)系行政单位的离退休职工,现年78岁,月工资收入2000余元。十年前与赵某(女)再婚。赵某无任何经济来源,再婚前赵某生育有二子一女,均已独立生活。再婚后两人经济来源为刘某的工资收入。后双方因不能妥善处理家庭矛盾而诉讼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和好。十年来刘某的工资收入一直交由赵某管理使用。虽
  • 夫妻间的互相扶养义务 2020-03-13

    《婚姻法》第14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相互的、对等的。夫妻间双方均应自觉地履行,特别是在一方年老、多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一方,更应主动承担扶养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
  • 什么是三养 2020-03-11

    “三养”是婚姻法中规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三种义务关系的简称。
  • 哪些人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2020-03-18

    《婚姻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1)夫妻存续期间,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2)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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