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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国际公法
关于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
2020-03-31
仲裁裁决是仲裁庭依据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对当事人申请仲裁有关实体权利的请示事项作出的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的结论性的判定。
涉外仲裁裁决在国外的执行
2020-03-31
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作出后,仲裁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人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可能在中国境内,也可能在中国领域外,如果义务人或者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在中国领域外,则产生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需要得到其他国家的承认与执行的问题。
涉外仲裁当事人如何申请外国法院执行
2020-03-31
我国1987年4月加入《纽约公约》后,中国的仲裁裁决就可以到一百二十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承认和执行,而无须考虑这些国家是否与我国订立了司法协助条约。根据《仲裁法》第72条的规定,中国的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和执行。也就
涉外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问题
2020-03-31
由于涉外仲裁裁决是基于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仲裁协议的约束,将纠纷提交仲裁而产生的,所以,对于具有终局效力的仲裁裁决,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所确定的义务,就带来了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涉外仲裁机构不是国家的审判机构,这决定它对仲裁裁决这一法律文书没有执行的权力,对裁决
涉外仲裁的执行管辖
2020-03-31
涉外仲裁因其具有涉外因素,为慎重起见,有关涉外仲裁裁决、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执行由中级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具体地讲,在涉外仲裁中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财产保全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仲裁裁决的执行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其住所地的
哪些涉外仲裁裁不予执行
2020-03-31
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但是,如果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予执行的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
2020-03-31
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 对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否则,人民法院经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强制执行。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有两种情形,即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和涉外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执行。 (一)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对中国的涉
涉外仲裁裁决在国外执行问题
2020-03-03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做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当事人申请仲裁裁决需要以下条件: 1.我国与被申请国之间有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国家涉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双边
怎么样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2020-03-06
由于仲裁采取的是“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但仲裁也难免会有不公正、不合法的裁决,这个时候能采取的救济方式就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1.仲裁裁决撤销申请的受理法院《仲裁法》第58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2.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1
中国大陆仲裁裁决撤销制度之再思考
2020-03-06
在仲裁司法监督中,仲裁裁决撤销制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该制度的存废、运行,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争论。在《仲裁法》的起草过程中,对于是否应该设立仲裁裁决撤销制度,我国有关部门及专家就存在着截然相反的意见。《仲裁法》颁布实施后,针对涉外仲裁的司法监督机制,学术界又进行了旷日持久的争论,形成了“全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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