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产品中心
印章管控
流程管理
律盾智库
定制研发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申请试用
帮助中心
所入住加盟
登录
法律知识
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非强制的方法有:政治解决方法和法律解决方法。前者多用于解决政治争端,也可用于解决法律争端。法律方法与政治方法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只限于解决法律争端而且通常导致有约束力的裁判。主要包括仲裁和司法解决。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的国内立法评析
2020-03-11
我国《仲裁法》第七章专门规定了涉外仲裁的相关问题,而根据第65条的规定,《仲裁法》第三章(第16—20条)有关仲裁协议有效性的规定当然适用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同时,有关问题也可参照适用2006年9月8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 1.形式要件的立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要件之主体要求
2020-03-11
在机构仲裁的情况下,只有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确实存在,或者至少可依常理推定其确实存在,该仲裁协议方才可能有效。之所以将对仲裁机构的确定视作有效仲裁协议的必备要件,是因为几乎所有的常设仲裁机构都规定,只有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明确表示将争议提交其仲裁,该仲裁机构才会受理案件。否则,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的要件之主体要求
2020-03-11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国际商事交往中的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财产性权益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只有满足相应的主体要件(意思表示与行为能力)和客体要件(形式要件与内容要求),方能获得预期的效力。 当事人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在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中,当事人应明确表示愿意将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的要件之协议内容
2020-03-11
仲裁协议的内容需符合合法性的要求,即仲裁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特别是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依据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具有可仲裁性。 仲裁作为一种带有私力性质的救济方式,从其发展的历史看,凡涉及国家公共利益的事项,国家一般不允许仲裁的介入,其适用范围需受到国家法律严格限定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要件之协议的形式
2020-03-11
国际条约和各国立法一般都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纽约公约》和《示范法》均要求仲裁协议须为书面形式。《纽约公约》明确将其表述为“agreementinwriting”,且第2条规定称,“‘书面协定’者,谓当事人所签订或在互换函电中所载明之契约仲裁条款或仲裁协定。”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概述
2020-03-11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各方同意将他们之间的不确定的不论是契约性或菲契约性的法律关系已经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一切或某些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一个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得以进行以及仲裁裁决能够被承认与执行的最重要的基本条件。仲裁协议虽是关于解决争议的一种协议,但它本身也可能导致争议的产生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效力认定之中国立法与实践
2020-03-11
我国《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据此,在仲裁开始前,若一方当事人就涉外仲裁协议项下的争议诉至法院,而另一方以存在仲裁协议提出抗辩,法院有权对仲裁协议有效与否进行认定。另外,根据我国《仲裁法》第70条、《民事诉讼法》第260条关于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效力之法院认定
2020-03-11
与仲裁庭相比,法院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机会要大得多。因为依据管辖权/管辖权原则,仲裁庭只是在仲裁程序中有权决定当事人提出的仲裁协议有效性异议,而法院则在仲裁程序开始前、仲裁程序中以及裁决作出后都有可能来行使认定权。 首先,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如果一方当事人率先就仲裁协议项下的争议向法院提起诉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效力之仲裁庭认定
2020-03-11
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庭取得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在仲裁程序中,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那么直接牵扯到仲裁庭是否享有对争议的管辖权。现代国际商事仲裁界普遍认为,仲裁庭有权对仲裁协议的有效性以及其自身的管辖权问题作出决定,这被通称为管辖权/管辖权原则。 有学者认为,这一原则包括两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独立性的理解与适用
2020-03-11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并不意味着它和国际商事合同之间毫无关系。相反,两者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正是由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所具有的自身的独立性,才使得国际商事合同纠纷得以顺利解决。因此,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也是十分重要的。本文拟结合中国**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公
共290条,页码:16/29页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下一页
目录索引
国际争端强制解决方法
国际争端非强制解决方法
热门知识
• 商事仲裁中“商事”是什么
• 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审查是怎样的
•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制度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 涉外仲裁机构可不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 涉外仲裁裁决在国外应怎样执行
• 涉外仲裁申请、答辩、反请求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 国内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是什么
• 哪种情形下国内仲裁裁决法院不予执行
• 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有何不同
• 我国仲裁适用范围有哪些
最新知识
• 12岁女孩是童工吗
• 童工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 未成年工与童工的区别是什么
• 法律对童工是如何规定的
•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量刑标准
•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司法解释
• 雇佣童工会怎么样
• 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 多少岁才不是童工
•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认定以后会怎么处罚
申请试用
帮助中心
律所版
律盾智库
网站地图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