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
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而不得办理该案件。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等不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案件的审判、检察或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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