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 如何中止探望权 2020-03-27

    夫妻离婚后,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但是,有时候探望权的行使可能会对孩子造成伤害,这时候就可以要求中止探望权。但是要求中止探望权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呢,如何中止探望权?下面由律盾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 恶意行使探视权探视权会怎么样 2020-03-27

    探望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即使另外组织家庭,也仍享有探望权,不能以未支付抚养费为理由剥夺,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故意设置障碍或者教唆子女拒绝探望的行为均是违法的,法院可以对其实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如果探望方有暴力倾向或者其他恶习,不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
  • 中止探视权行使的情形有哪些 2020-03-28

    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只有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才能行使中止探望权。那么,中止探视权行使的情形有哪些呢,跟着律盾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探望的方式有哪些 2020-03-30

    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
  • 探望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 2020-03-30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时间探望子女。探望权中止的法定理由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 离婚后父母双方该怎样行使对孩子的探视权 2020-03-19

    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对未与之共同生活的子女进行探视、看望、交往的权利,是与直接抚养权相对应的一项法定权利。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的规定一月几次,探视权的规定一年几次?接下来,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详情请看下文介绍。
  • 探视权一年几次 2020-03-19

    现在离婚的家庭越来越多,有的是婚内还没有孩子的,有的则是孩子出生了的,那么在离婚后,法律如果判定给父方的话,母方可不可以时常的去探视自己的孩子呢,有没有规定次数。律盾小编整理了“探视权一年几次”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 未婚妈妈是否享有对非婚生子的探视权 2020-03-19

    未婚妈妈是否享有对非婚生子的探视权
  • 孩子三岁探视权能不带走吗 2020-03-19

    我们都知道,夫妻双方生活不如意,可能会走到离婚的地步,如果夫妻双方有孩子,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都是有探视权的,而抚养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那么如果孩子三岁探视权能不带走吗,探视权包括接走孩子吗?针对这个问题,接下来,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及其他一些相关知识,如果您在生活中
  • 离婚后探视权怎么规定的 2020-03-20

    离婚时有孩子他势必会跟其中一方生活,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会拥有孩子的探视权,可以享受定期探视孩子的权利。针对探视权的问题双方可以好好商量,那么,离婚后探视权怎么规定的?律盾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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