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实施逮捕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公安机关是有权对犯罪嫌疑人等实施逮捕,但要进行逮捕还需要符合它实际的情况和要求,当事人对于逮捕实际情况等也应该要做个了解,发现对方有违法逮捕时也能维权,那么,可以实施逮捕的情况有哪些?律盾小编给出下面意见。

可以实施逮捕的情况有哪些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律盾咨询专业律师。律盾致力于为大家打造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