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犯罪嫌疑人需不需逮捕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29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有逃亡的可能,一旦犯罪嫌疑人逃亡的话,对于将来破案等肯定是会带来比较大的难度。为此需要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及时的进行逮捕,但不是所有案件犯罪嫌疑人都能够逮捕。跟着律盾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如何判断犯罪嫌疑人需不需逮捕

1.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性质上把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是考虑有无逮捕必要的重要基础。一般而言,犯罪性质严重、手段残忍,动机卑劣的,其社会危害性较大,对这种人如果不实行逮捕,犯罪嫌疑人就会继续给社会造成危害。如对于实施杀人、抢劫、强奸、投毒、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嫌疑人,必须按照程序给予逮捕,限制其人身自由,使其不能危害社会。相反,对于一般犯罪性质不严重、主观恶性不深,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能够预防其犯罪后果的,则属于无逮捕必要,如偶犯、初犯且犯罪情节轻微的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等。

2.从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上去把握。

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是确定有无逮捕必要的又一个重要条件。关于人身危险性的把握应掌握下述三点:

一是从犯罪嫌疑人自身的情况把握其人身危险性。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则无逮捕必要。这是对无逮捕必要的法律规定。除此之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或者年迈体弱之人,由于其年龄关系,其人身危险性一般较小,也可按无逮捕必要处理;在校学生犯罪如果认罪态度好,有一定的帮教措施,可考虑按无逮捕必要处理。

二是从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前、犯罪中、犯罪后的表现来把握。犯罪前表现一贯良好的人,其人身危险性要明显小于那些一贯吃喝嫖赌、横行乡里、称王称霸的人。犯罪嫌疑人如果是初犯、偶犯,其人身危险性要明显小于那些惯犯和累犯。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表示悔罪的,有自首立功表现的,其人身危险性要明显小于拒不认罪、串供毁证、隐匿罪证的犯罪嫌疑人,对前者即可认定为无逮捕必要,不予批捕。

另外,对共同犯罪人恰当运用无逮捕必要措施,可以促使其中的从犯、胁从犯为争取宽大处理而积极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甚至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缉拿其他犯罪嫌疑人。

三是从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程度来把握。事先预谋、精心策划的犯罪不同于临时起意的犯罪;故意犯罪不同于过失犯罪;中止犯罪不同于既遂犯罪;从犯、胁从犯不同于主犯。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同,意味着人身危险性有大小之分,对于临时起意犯罪、过失犯罪、中止犯罪和胁从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能够防止其发生社会危害性,一般可认定为无逮捕必要。

3.从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的刑罚来把握。

执行逮捕需要哪些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不知道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能够逮捕的时候,应该要由专业的警察来决定,警察会根据自己的专业做出合理的判断。判断犯罪嫌疑人需不需逮捕的具体细节是如何确定,可以通过律盾在线咨询律师自己该怎么样应对这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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