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适用具体条件是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9
如果当事人陷入刑事诉讼程序中,有的公安司法机关可能会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措施,逮捕是剥夺当事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被采取逮捕的,会被羁押在看守所,并且可以折抵刑期。那么,逮捕适用具体条件是指什么?下面,律盾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逮捕适用具体条件是指什么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拘留与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第一.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

1.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

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

2.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逮捕

第二.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三.羁押的期限不同。拘留的羁押期限,通常为10日,最多为14日;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作为最为严厉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逮捕的适用必须严格限制,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逮捕条件的时候,公安司法机关才能适用,同时,逮捕是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的。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律盾的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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