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0-15
农村房屋买卖经实践中是比较多的,而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要签订合同的,所以农村房屋买卖也应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出现纠纷的,买卖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样处理?律盾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是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的方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农村房屋买卖如何公证

农村房屋买卖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农村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一)应提交的证件、材料

申办农村房屋买卖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的农村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农村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农村房屋蓝图,农村房屋管理部门对农村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二)重点审查的内容

公证机关办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卖方是否享有出卖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产权有无纠纷;共有房屋是否征得共有人同意,共有人是否放弃了优选购买权;

3、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农村房屋所在位置、面积、结构等基本情况,买卖价格是否公平、合理、合法;

5、农村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抵押权人或担保人是否同意出售并放弃了优先权;

6、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文字是否准确;

7、有关批准手续是否齐备,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8、农村房屋是否正在出租,承租人是否主张优先权等。

(三)出证

经审查,公证处认为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真实、合法的,应当及时出具公证书。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属于常见的民事纠纷,出现纠纷时,买卖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没有约定仲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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