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1-09
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由一方单独出资购买或者是贷款购买的房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吗?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帮助。

一、民法典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男方自己全款买的房子,那就是他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没有关系。若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男方给予女方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个人财产范围包括哪些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总而言之,婚前财产结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经过以上小编的详细介绍,相信读者对民法典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及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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