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有单方解除权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1
现在很多人都有租赁房产和商铺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况,新闻上也经常看到有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法律上是怎么解释的呢?出租方有单方解除权吗?接下来就跟律盾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法律常识吧,希望小编能够帮助到您。

哪些情况出租人能单方解除合同

出租人单方面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呢?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情形,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二)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的情况。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单方解除权”的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大家可以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做出明智的决定与处理,小编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律盾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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