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否主动引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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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0
我们知道,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那么法院能否主动引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呢?下面,律盾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法院能否主动引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根据司法实践,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引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当事人的自己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法院无权干涉。
2、对于是否能够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才知道,法院在未调查清楚的情况下,根本无法主动引用,所以法院也缺乏客观条件。
何为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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