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又叫抗辩权吗,两者有何区别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6
在生活中,我们对于大多数事件的发生都是没有相应的反悔的权力的,但是在法律上是可以有撤销权的存在的,撤销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与其他人交往的时候实施相对的处分他的财产和权利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请求法院进行撤销的权利。以下是律盾小编总结整理出来的相关资料及类似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一、撤销权是否是抗辩权吗以及两者区别

撤销权不属于抗辩权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请求权,又可分为一时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

撤销权要在权利人行使权力的一年之内使用,这是撤销权的使用年限。若是过了一年后,撤销权则不具有法律效力,不生效。撤销权和抗辩权有所不同,抗辩权是对抗他人权利而撤销权是权利主体行使的。关

民法上的形成权主要包括撤销权,抗辩权是指否认请求权、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

二、撤销权行使的时效期间

合同法》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应注意的是,在具体判断是否构成诈害行为时,通常理论上所说的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仅应作为一般论,不应机械地套用。应当对行为的主观状态、客观状态以及行为的效果等因素全面把握,进行有机的综合的判断。

三、法律上,抗辩和抗辩权的区别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请求权,又可分为一时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

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以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为依据,以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存在和有效为前提,这一权利的行使可以造成对方请求权的消灭或者使其效力延期发生。

在我们行使撤销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其实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在通过一些途径不当减少债权人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失,所以要进行阻止,这样才能让应该承担的债权得到实现。以上内容是律盾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希望能对您而言有所帮助。如有需要请来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