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抗辩权的适用情况是怎样的,法律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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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0
我们知道在日常生活中只要双方签订了相关合同,就有义务共同履行义务,但是基于某种原因导致双方中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这时候也许就会采取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非永久的抗辩权。那么后抗辩权的适用情况是怎样的,而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下面律盾的小编为您整
后抗辩权的适用情况是怎样的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
(2)由一方当事人先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一般会存在先后的顺序。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并且合同也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可以根据交易习惯确定;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后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的抗辩权而非永久的抗辩权,只能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一旦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履行抗辩权也就消失了,履行顺序在后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后抗辩权法律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综合上述的回答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而且后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先履行人不履行义务,到期后,后履行人可以不履行义务或者先履行人造成了违约,还有先履行人部分构成不适当履行这些情况。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是有先后履行义务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律盾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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