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使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在很多事情上,为了保障正常进行或者保障双方的利益和义务,都会在合同上一一体现,合同中出现了永久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相信大家很多都不了解,下面律盾小编为大家说明一下关于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
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
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
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时效期限届满,即不能再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权利人提出该请求,则债务人即享有时效完成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此时权利人虽然仍有债权请求权,但是义务人可以永远地反复地行使抗辩权,而使权利人的债权无法通过行使请求权来实现。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永久抗辩权”的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大家可以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做出明智的决定与处理,小编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律盾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