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碰撞
船舶碰撞,简称“碰撞”。是指船舶在法定水域内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船舶碰撞构成须具备4个要件:①发生在船舶间;②船舶间发生接触;③造成损害;④接触发生在法定水域内。
  • 一起重大船舶碰撞事故的启示 2020-03-17

    1998年12月13日19:00,能见度6海里。一艘由海门至宁波北仑港的北上空载货船(简称:Z轮),在东矶列岛的半边山处与另一艘渔船(简称:L轮)发生碰撞,L轮即刻翻沉,船上8名渔民全部落水,造成七人死亡,一人失踪的重大事故。 这是一起典型的交叉相遇局面下,渔船习惯性“抢船头”行为及货船了望疏忽、避碰措施不力造成的
  • 天津港罕见的外籍船舶碰撞事故进入司法程序 2020-03-17

    29日从天津海事法院获悉,接相关当事人申请,该院已于上周五对此前在天津港外锚地发生碰撞事故的肇事船舶“苏福”轮进行诉前证据保全。此举标志着这起天津港近年来罕见的外籍船舶碰撞事故已进入司法解决程序。
  • 探索船舶碰撞事故发生的原因 2020-03-17

    摘要:《海上避碰规则》的相应条文基本上涵盖了船舶碰撞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方的错误,且大多是人为因素。针对船舶发生碰撞的行为过程分析,追根究源,这是一个偶然走向必然的综合过程。由于人为的不负责任的心理行为的蔓延,使一项严肃的、有科学依据的操船规范被操船人员的不良习惯及侥幸心理蚕食,形成破坏性的潜规则。
  • 船舶碰撞事故的原因及预防 2020-03-17

    海事预防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但以往的海事预防多为事后性的预防,缺乏事前性和过程控制,不重视对人、机、环境和管理的系统控制。而船舶的碰撞事故预防在整个航行、靠离码头过程当中时刻都涉及到,也是事故发生率最高的海事。在考虑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时,必须综合分析有关船舶航行安全的“人-机-环境-管理”系统,
  • 船舶碰撞导致油污损害责任的承担问题 2020-03-17

    近些年,船舶碰撞导致的油污事故不断发生,由此造成的油污损害是由泄油方单方负责,还是由相撞船舶共同负责?我国法律以及相关的国际公约对此尚无明确规定,由此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不同的认识和做法。
  • 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最新法律规定 2020-0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8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23日起施行。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8〕7号,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
  • 船舶碰撞案例分析:事实推定和责任推定 2020-03-15

    〖案情〗 2000年10月12日晚22时,原告赵*荣所有的“苏海门渔03016”船(以下简称“03016”船)正在江苏吕四渔场150渔区2小区作业。此时,前方不远处有一艘走锚船正向“03016”船靠近,很快该走锚船的锚绳挂住了“03016”船船头桅杆,致“03016”船右船艏部与走锚船左船艏部紧挤一起,在大风中不断地上下轧碰。由于两船无法开
  • “恒瑞7”与“马货1017”碰撞事故 2020-03-15

    2004年5月23日2219时,“恒瑞7”与“皖马货1017”在南京水道梅山排污管红浮上500米处发生碰撞事故。事故造成“皖马货1017”船舶沉没、恒瑞7号船首破损。
  • “永宁8”轮与“栖渡1”轮碰撞事故案例分析 2020-03-15

    2003年11月2日07点45分,“永宁8”轮与“栖渡1”轮在南京仪征水道125号黑浮附近水域发生碰擦事故。南京海事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派艇前往事故现场进行搜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一、船舶概况 (一)“永宁8”轮 船名;永宁8总长:54.50米 国籍:中国船宽:8.60米 类别:一般干货船型深:4.30米 船籍港:台州航区:沿海(内河A
  • “北仑3号”与“湘岳阳机0025”碰撞事故案例分析 2020-03-15

    2001年1月18日1235时,北仑3号与湘岳阳机0025轮在凡家矶水道骊山示位标下1200米处发生碰撞事故,湘岳阳机0025轮当即沉没,一人死亡,一人失踪。 一、船舶概况及人员情况 (一)北仑3号 船舶情况: 船舶类型:杂货船船体材料:钢质船籍港:宁波 总长:108.50m型宽:16.20型深:8.1m 总吨:3998净吨:2238载重吨:6337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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