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碰撞
船舶碰撞,简称“碰撞”。是指船舶在法定水域内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船舶碰撞构成须具备4个要件:①发生在船舶间;②船舶间发生接触;③造成损害;④接触发生在法定水域内。
  • 对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一切险”条款的理解——最高法院裁定顶盛公 2020-03-31

    裁判要旨 保险事故是否属于“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应以保险条款的约定为依据。如保险条款已对承保范围作了列明式规定,则不应对保险责任范围作扩大解释。保险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案情 2005年11月3日,浙江省奉化市顶盛船务有限公司(下称顶盛公司)就其所属的船舶“顶盛11”轮向中国人民
  • 苏松清等诉茂名市中燃船舶运输有限公司等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 2020-03-31

    原告:苏*清,女,1918年3月6日出生,汉族,系死者邵*轩之母,住广东省电白县麻岗镇那笈村。原告:黄*雄,女,1966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系死者邵*轩之妻,住广东省电白县麻岗镇那笈村。原告:邵*彬(曾用名邵*梨),男,1987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系死者邵*轩之长子,住广东省电白县麻岗镇那笈村。原告:邵*杰,男,1991
  • 关于海事系统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2020-03-15

    保定连会有大律师
  • 涉外船舶碰撞损害纠纷的若干问题 2020-03-21

    〖提要〗 作为《民诉法》的特别法,《海诉法》独创了“海事确权诉讼”这一概念。但是,对于确权诉讼程序与普通诉讼程序是否可以相互转换问题,《海诉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也存在着分歧。本案审理中,倾向意见是普通程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为确权程序,希望通过理论的探讨以及实践积累让该制度日臻完善。另外,本
  • 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 2020-03-16

    摘要: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件在适用国内法或国际公约上存在明显的混乱,这表现在适用国际条约方面,采取的是一种以纳入适用与转化适用相结合的方式。就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事故而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非涉外案件中的责任限制部分,适用我国《海商法》第11章的规定,其他部分适用《民法通则》、《海洋环境保护法》等;
  • 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性质 2020-03-16

    有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下称《海商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适用《1969油污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公约》(下称CLC1969)的油船污染为非限制性债权,而非油船造成的油污损害属于《海商法》调整的限制性债权,将油污损害赔偿请求归为《海商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在船上发生的或者与船舶营运、救助作业直
  • 船舶污染清污费用的赔偿 2020-03-16

    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后,为将这种污染对国家、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损失及海洋环境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政府必将采取各种措施开展大规模的清污工作,由此产生了大量的清污费用,这就会涉及清污费用的索赔问题。 清污费用的范围 《新防污条例》中并没有规定清污费用的具体范围,有人认为,清污费用应以实际支出为限。在
  • 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的现状 2020-03-15

    1我国面临的船舶污染风险
  • 世界主要国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模式 2020-03-15

    目前,世界各国建立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1加入两个国际公约,依公约建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取这种模式。公约缔约国通过接受《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以下简称CLC)和《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以下简称FC),以及加入国际油污基金的方式,建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
  • 新《条例》完善船舶污染事故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 2020-03-15

    问:发生船舶污染事故给海洋环境造成损害的,有关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实践中由于缺少明确的船舶污染事故赔偿责任制度,不利于确定事故责任,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此,《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是从哪些方面来完善船舶污染事故损害赔偿制度,以保障船舶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害能够得到合理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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