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产品中心
印章管控
流程管理
律盾智库
定制研发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申请试用
帮助中心
所入住加盟
登录
法律知识
婚姻效力
无效婚姻案件原、被告无故不到庭如何处理
2020-03-25
案情: 原告A女士的母亲与被告B男士的母亲是亲姐妹。1998年,A、B两人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性格差异较大,双方在生活中经常吵打。2008年5月5日,A女士以双方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宣告其与被告B男士之间的婚姻无效。开庭时,原告A女士、被告B男士经传票传唤无
该婚姻无效案件如何处理
2020-03-25
婚约财产纠纷女方父母是否系适格当事人
2020-03-25
[案情]2009年5月程某(男)经人介绍与钱某(女)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同年11月,双方依农村风俗“过门”订婚。“过门”订婚时,程某家给洪某彩礼现金40000元、金项链一条(价值5560元)、金戒子一枚(价值2240元),洪某家也回赠程某金戒子一枚(价值2240元)。2010年2月,程某无意中发现钱某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便提出解除
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无效
2020-03-25
案情现年60岁的蒋*芳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某厂职工黄*彬于1963年5月经恋爱登记结婚。二人收养一子(黄-勇,现年31岁,已成家另过)以养儿防老。1990年7月,蒋*芳因继承父母遗产取得原泸州市市中区顺城街67号房屋所有权。1995年,因城市建设,该房屋被拆迁,由拆迁单位将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的77.2平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案件被告现住国外或台湾待解放地区
2020-03-25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 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1957年10月17日院编字第331号报告悉。关于婚姻案件被告为现住国外的华侨,法院于无法传讯时应如何处理的问题,前经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与法制委员会及华侨事务委员会共同研究后,于1937年3月6日对华东司法部曾有批复:兹随函抄附,希参酌转复重庆市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婚姻管理制止早婚
2020-03-25
发布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民政厅发布文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婚姻管理,制止早婚早育的意见》,现转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婚姻管理,制止早婚早育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婚姻管理制止早婚早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2)51号),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李*与王**婚姻纠纷案的复函
2020-03-25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发布文号:〔82〕民他字第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你院〔82〕宁高法民函字第1号请示和补充意见的来函均已收悉。李玲与王景年婚姻纠纷一案,经研究认为:他们双方在插队期间,以夫妻相待,共同生活长达5年之久,回城就业时李玲又将户口粮食关系落在王景年家中,邻
《婚姻法》对无效婚姻的规定
2020-03-25
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均未规定无效婚姻内容,只是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版已废止)中才有“婚姻关系无效”的提法。2001年《婚姻法》修订中,确立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内容,使得《婚姻法》的体系更为完善。现行《婚姻法》第十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申请无效婚姻
2020-03-25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无效
新婚姻法解释:第十条【无效婚姻】
2020-03-25
新婚姻法解释:第十条【无效婚姻】
共2009条,页码:187/201页
上一页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下一页
目录索引
事实婚姻
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
重婚
热门知识
• 连环杀人保姆曾和有妇之夫同居,同居受法律保护吗
• 事实婚姻什么时候取消的
• 隐瞒梅毒结婚犯法吗
• 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的报案步骤是怎么样的
• 姘居和事实婚姻有什么不同?
• 村委开婚姻证明有法律效力吗
• 婚前老公隐瞒自己阳痿早泄的事实可判婚姻无效吗
• 非法姘居怎么处理,与重婚有什么区别
• 婆媳两人共侍一夫为争夺“侍寝权”叫来警察,重婚怎么认定
• 老年人事实婚姻如何处理
最新知识
• 12岁女孩是童工吗
• 童工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 未成年工与童工的区别是什么
• 法律对童工是如何规定的
•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量刑标准
•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司法解释
• 雇佣童工会怎么样
• 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 多少岁才不是童工
•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认定以后会怎么处罚
申请试用
帮助中心
律所版
律盾智库
网站地图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6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