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梅毒结婚犯法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8-28
在我们国家,如果想要结婚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患有不能够办理结婚手续的疾病的话,是会建议延迟结婚的。那么,如果隐瞒梅毒结婚犯法吗?下面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隐瞒梅毒结婚犯法吗(《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隐瞒梅毒结婚犯法。

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被规定叫为指定传染病,而指定传染病根据母婴保健法第九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第十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对“隐瞒梅毒结婚犯法吗”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隐瞒梅毒结婚犯法,相关解释如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律盾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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