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交偿的权利。
  • 留置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0-03-19

    留置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1须债权人因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行纪合同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因侵权行为占有他人的动产,不发生留置权。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物的范围,除了留置物本身外,还包括其从物、孽息和代位物,但从物未随
  • 留置权人的妥善保管义务的法律规定 2020-03-14

    留置权人应当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妥善保管是指留置权人应根据留置物的性质、保管的场合及保管的技术规程要求,采取适当的保管措施,保持留置物的完好状态,保障其数量和质量。因留置权人保管不善造成留置物灭失的、短少、损坏的,留置权人应依
  • 如何实现留置权? 2020-03-17

    留置权只有在留置人到期不履行合同时,才能依法实现。就是说,如果留置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留置权人有权继续占有留置物,并限令留置人在两个月以内或以上的合理期限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留置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义务的,留置权人可与留置人协议将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并用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留置物拍卖、变
  • 承揽人在哪些情形下才能行使留置权 2020-03-04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在与该物有牵连关系的债权未受清偿前,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承揽人在哪些情形下才能行使留置权?接下来由律盾小编为您解答。
  • 承运人在行使货物的留置权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2020-03-14

    承运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必要时可以对承运的货物行使留置权,下面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讲解承运人在行使留置权时应注意的问题。
  • 哪些情形下承揽人的留置权消灭 2020-03-31

    在生活中,由于资金的短缺,常常会涉及到借贷,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提供担保。而为我们所熟知的担保是抵押和出质,其实还有留置,那么留置在担保中什么情形下会消灭呢?下面就和律盾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法律如何规定留置权的? 2020-03-16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1留置权具有法定性;2留置权具有物权性;3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4留置权具有从属性,即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 留置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2020-03-16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 留置权和质权的不同 2020-03-16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
  • 哪些情形下可以成立承揽人的留置权 2020-03-18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承揽人留置权,是指承揽人享有的,依法对定作物留置,作为取得工作报酬的担保的权利。那么哪些情形下可以成立承揽人的留置权?接下来由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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