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权利
  • 房产律师:业主收房须谨记“十二条” 2020-03-23

    1、首先必须明确一点,收不收房是业主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延缓行使。交不交房是开发商的义务,义务必须按时履行。 2、现场正常收房主要流程:出示业主证明(购房合同等)----查阅、收取交房有关凭证??索取钥匙----检验房屋(包括小区规划)-----签署《房屋交接书》---走人。 3、不是必须在《收房通知书》上签字。《收房
  • 业主签装修合同时注意事项 2020-03-23

    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 怎样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服务工作 2020-03-28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
  • 业主公约写作范本 2020-03-11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状况第三章公约中各主体情况第四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第五章开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第六章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第七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第八章物业管理费与公共维修基金第九章房屋使用、管理、维修的具体规定第十章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十一章违约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 房屋净高不合约定业主如何维权 2020-03-21

    案情: 因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净高不符合约定,张某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17万余元。近日,法院审结了该案。 2011年3月,张某与甲公司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该公司将位于密云县城内某住宅区房屋一套出售给张某。该合同第3条约定:该商品房的用途为普通住宅,层高为2.9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3.15米
  • 关于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登记手续 2020-03-27

    律盾法律问题咨询为您提供房产法律咨询以及社区法律咨询一系列问题。如果您遇到房产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 业主实现共有物权的形式 2020-03-16

    首先来说,共有物权是两个人所享有的,缺一不可。其中实现业主共有物权一般是业主委员会给予的权利。并且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 业主购置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0-03-17

    在购房过程中,我们除了对价格以及户型的了解外,我们还要在购房当中注意许多事项,比如说对于五证以及开放商,都需要注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
  • 业主代表无权与公司私签协议 2020-03-27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79条规定:“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的,如果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代理人协商,所实施的行为侵害被代理人权益的,由实施行为的委托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而代言人是指被委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第三人代为表述、转达委托人的意愿和决定,其作用一般为传达委托
  • 业主对实测面积有异议该怎么办? 2020-03-28

    面积误差是如何产生的?1.图纸测算和现房测量由于测量对象实体不同可能会产生误差购房人在购房时(主要指期房)拿到的面积叫“预测面积”,它主要是测量单位根据图纸得来;而购房人在入住时拿到的面积叫“实测面积”,是由测绘单位在项目竣工以后实地测出的。这样,从图纸到现房,本身就出现了产生误差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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