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种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6
无效婚姻也就是婚姻无效,也就是不具备法律效益的婚姻关系,对于不具有法律效益的婚姻关系是不受婚姻法保护的,那无效婚姻的种类包括哪些呢?下面就随律盾小编来具体了解下吧。希望小编的知识能解答您的疑惑带您走出困境。

无效婚姻的种类包括哪些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1、重婚

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冲击计划生育政策,导致腐败,败坏党风,因此婚姻法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是无效婚姻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男女近亲结婚,很容易把双方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弱点和缺点集中起来,遗传给下一代,有损于下一代的健康。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男女双方结婚,其目的是防止当事人所患的疾病传染给对方特别是传染或遗传给下一代,保护下一代的健康,以利于家庭的和睦、幸福。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婚姻法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到国家控制人口的政策,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无效婚姻有哪些种类的知识,对于无效婚姻的种类法律都予以具体规定。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登陆律盾进行在线法律咨询,律师针对您的情况给您更全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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