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办理结婚登记的,会形成合法的夫妻关系,但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后,婚姻并不一定就是有效的,那么躁狂症能不能认定婚姻无效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躁狂症可以婚姻无效吗
婚姻法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可以认定婚姻是无效。而医学上,躁狂症属于精神上的疾病,而精神病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果结婚后,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二条 【婚姻的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首先,据规定,目前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有以下两种:
1、患麻风病尚未治愈者的人不得结婚;
2、患其它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对于第二种笼统的规定,实践中将根据《母婴保健法》的相关规定,或者法院审判时会委托医疗保健机构提出医学意见。
其次,以下几种疾病患者属于禁止或暂时不能结婚范围:
1、未经治愈的麻风病和严重的红斑狼疮患者禁止结婚;
2、无法矫正的先天性生殖器官畸形,不能正常进行性生活的人不宜结婚;
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肌紧张、克汀病等)患者不宜结婚;
4、患遗传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癫痫等未经治愈者、不能结婚;
5、梅毒、淋病等性病患者,苦未彻底治愈者,不宜结婚;
6、严重的智力落后患者,如严重呆傻等不宜结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婚姻法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可以认定婚姻是无效。而医学上,躁狂症属于精神上的疾病,而精神病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果结婚后,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