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一年后可以判决婚姻无效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男女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而办理了登记手续后,婚姻登记相关会发给结婚证,双方成为合法的夫妻关系,那么领证一年后能不能判决婚姻无效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领证一年后可以判决婚姻无效吗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领证一年后,如果出现婚姻无效情形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二条 【婚姻的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确认婚姻无效的相关事项

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包括要先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其中一个机关确认婚姻无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

确认婚姻无效的机关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我国对登记机关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申请人、法律责任等规定立法滞后。

通过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规定相对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领证一年后,如果出现婚姻无效情形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由法院进行判决。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