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产品中心
印章管控
流程管理
律盾智库
定制研发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申请试用
帮助中心
所入住加盟
登录
法律知识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
受疫情影响合同不能履行怎么办
2020-02-24
如果受疫情影响导致合同义务不能履行,当事人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或由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被通知一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主张异议;对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协商变更合同,约定延期履
承租人是否有权以受疫情影响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2020-02-24
若因疫情影响承租人的合同目的确实已无法实现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责任承担;出租房需退回租金,对于承租人的其他损失,比如受疫情影响期间的经营损失、租赁期间未用尽的装修损失等,出租人一般无需分担。
疫情期间租房合同到期怎么算
2020-02-24
对于这种情况,最好是租赁双方能够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不过需要注意以下这两个问题:一是此次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二是即使属于不可抗力,房东是否一定有部分或全部减免房租的义务。
受疫情影响演出合同如无法如期履行应如何处理
2020-02-24
演出合同是依附于义务人人身的合同,具有不可代替性,必须由演出者亲自履行,一旦演出者被确诊或者隔离、亦或者政府取缔大型演出等原因,将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属于不可抗力情形,演出方可主张解除合同,但需提供相应证明,及时履行通知义务,也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发生。
没有签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2020-02-2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立了劳动关系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明,有些用单位与劳动者是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没有签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吗
2020-02-24
在疫情期间能否解除租房合同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由租赁双方协商决定。结合《合同法》第117条中的规定,住宅租赁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商品租赁、厂房租赁和写字楼租赁的,如果因为疫情导致承租人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的,应当免除或者减免一部分租金。
疫情防控期间普通的买卖合同履行应注意哪些问题
2020-02-24
对出卖人而言,如果受疫情影响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时履行给付义务,应当及早以书面形式进行沟通(参照不可抗力情形下通知义务,注意证据保存),列明目前疫情影响造成履行困难,暂定后续正常履行时间,并确认买受人知悉。若双方对解除合同达成一致,也需计算为交付货物已花费工作成本,后续在买受人已支付货款中进
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
2020-02-24
合同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处理。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
疫情期间租房合同能否提前解除
2020-02-24
由于疫情的发展趋势尚难预判,不排除有承租商户受疫情影响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关于此次疫情及相关防治措施是否能够在某些个案的处理中成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正当理由,还需根据情势变化、承租商户受影响的具体程度等因素来进行综合判断。若因疫情影响承租人的合同目的确实已无法实现的,承
买卖合同关系中因疫情引起的纠纷如何处理
2020-02-24
因为交通管制、延期复工等因素,可能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导致出卖方会延期交付买卖标的。其中会有两种常见情况:一、如果延期交付不影响双方实现合同目的,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仅因疫情导致延期交房,不是开发商过错所造成,延期交付并不会对买受方造成较大损失,属于客观原因,此时买受方据此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赔
共1275条,页码:22/128页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下一页
目录索引
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效力
合同解除
合同提存
热门知识
• 村委土地租赁合同50年是否合法
• 车贷签了合同没放款可以取消吗
• 直播签约后怎么解约
• 商业合同自动续约条款如何解除
• 和律师签了委托合同可不可以反悔
• 如果驾校报名没有签合同想退钱怎么办
• 因疫情不能发货、退货等履行合同义务,怎么处理?
• 对方拖欠房租费解除合同怎样办
• 门面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 用人单位能否以“武汉旅居史”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最新知识
• 12岁女孩是童工吗
• 童工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 未成年工与童工的区别是什么
• 法律对童工是如何规定的
•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量刑标准
•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司法解释
• 雇佣童工会怎么样
• 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 多少岁才不是童工
•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认定以后会怎么处罚
申请试用
帮助中心
律所版
律盾智库
网站地图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